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 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院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按照《管理办法》,本次评选程序经历了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阶段。根据评选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拟推荐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月7日—1月12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名单删除。在此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来J0617室向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老师当面反映,恕不接受匿名及电话反映。
学生工作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