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1、22、23级本科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一、学生申请阶段(11月27日 - 11月28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综合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规范、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内(11月28日12:00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若因申请人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影响到评审工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28日-12月3日)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注意事项
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申请填写中成绩排名为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所有涉及到的排名、人数均以扬华系统为准,请同学认真查看。没有按照规范填写影响到奖项评审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原则上,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4.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
联系人:钟文婷
联系方式:028-87602887
办公地址:九里校区0教J0620办公室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