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范围及学院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2、附件3)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申请相关奖助学金的学生务必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一、学生申请阶段(11月15日-11月17日)
1. 提交材料要求
扬华素质网申请: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操作指南见附件4,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提交电子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填写《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该表将直接用于学院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内容请务必与扬华素质网申请信息保持一致),并将一览表及一览表中提及的荣誉获奖等信息的证明材料(扬华素质网扩展信息审核通过截图)打包发送至邮箱2232318835@qq.com,命名格式均为:2020110110张三-XX奖学金。
2. 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17日-11月22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材料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22日-11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 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系统上申请后需同时告知原学院和现学院辅导员老师,并及时加入QQ群887361529。
3. 请仔细阅读评选条件和办法,注意评奖范围(有部分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范围涉及2024级本科新生)。
4. 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5. 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6. 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因此本学年学院拟推荐国奖、国励候选同学不能再次申请;申请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本次各专项奖助学金;本次各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不能同时申请。
7. 学生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和禁止条件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校级、院级专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进行申请。在参评学年或评奖助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评。
联系人:钟文婷
联系方式:028-87602887
办公地址:九里校区0教J0620办公室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