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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推优】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02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点击数:

各团支部: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西交团〔2020〕9号),现将我院团委2024-02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推优”对象和条件

(一)1年以上团龄,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二)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三)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限内不予“推优”。

(五)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最近2个学期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六)在同等条件下,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为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七)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定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大会流程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各支部按照团委分配的“推优入党”的名额开展工作,每次推荐有效期为1年。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表决,赞同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群众、被推优人对自己的表决结果没有投票权,但被推优人可以对其他被推优人的表决结果进行投票)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团支委需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二)出席推优大会的人数超过团支部内人数的1/2。

(三)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1/2。

(四)推优成功后,结果请及时录入“智慧团建-发展激励”栏。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前期准备,各团支部按照学院团委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1: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2024-02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名额分配》,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工作。

2)2024年1114日至1117,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

3)材料提交:

111917点前各团支部团支书将《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打印并手写内容,《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二级团组织“推优”统计清单》电子版统一收齐,本科生交予青年建设中心考核部的对接干事,研究生交至李勇(QQ:1291638686)处。后若有相关问题联系青年建设中心考核部部长余天畅QQ:372787989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