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的通知,结合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经济管理学院于10月30日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评选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共有43名同学符合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的评选资格(名单见附件1)。
现将评选答辩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根据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评定情况,进行材料递补评审评审,不需答辩),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4年11月4日 14:30
二、答辩地点
九里校区J0607(候场地点:J0608)
三、答辩顺序
按附件1名单顺序,请同学及时加入QQ群 752791011,个别有课的同学需要调整答辩顺序的请提前在群里与工作人员周雨晴同学联系。
四、答辩要求
1. 答辩时长90秒,参加答辩的同学自备答辩材料(可使用PPT答辩,在11月4日08:30之前将答辩PPT发送到邮箱2079574915@qq.com(发送时请将PPT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奖项”),一旦发送PPT到邮箱后不能再更改,过时未发送PPT的后果自负,不接受补交PPT、现场不接受拷贝PPT)
2. 因每位同学准备的PPT格式和个人设置存在不同差异或与答辩使用设备不一定完全匹配。为以防万一,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答辩同学准备好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播放PPT的现场答辩介绍。
3. 答辩会严格控制时间,答辩稿及PPT务必精简内容,突出重点,对最能体现自己与国家奖学金匹配度的优势进行阐述,围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展开答辩。
五、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学院领导、各专业教师代表、辅导员老师、学生代表(列席)。
工作联系人:钟文婷028-87602887 九里校区0教J0620办公室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