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兼职辅导员选聘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4年06月13日  点击数:

全校各院(系、实验室、所)研究生:

按照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实际需求,拟面向全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确定已录取为我校2024级研究生)中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备《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兼职辅导员选聘基本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4、应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助理,或具有在学校机关助勤等相关工作经历。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的同意,至少需要完整履职一个任期(1学年)。

二、选聘人数

2人

三、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应遵循《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的规定。实行坐班制,负责学生在校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应服从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四、工作地点

九里校区零号楼

五、待遇与管理

1、酬金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学校为其减免当年全部学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免除当年学费。

3、担任兼职辅导员期满,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离岗时学校为其出具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毕业时党委学生工作部为其出具就业推荐信。

4、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按照《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5、对不能有效履职、学生反映强烈的兼职辅导员,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学院商定后可予以解聘。

6、兼职辅导员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退出时,应在计划离岗时间的前一个月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报告,并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六、报名方式

2024年6月17日(下周一)17:00前将《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个人现实表现意见(报名人目前就读学院出具)、个人简历(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九里校区零号教学楼0620张先凌老师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20367207@qq.com,邮件以“兼职辅导员+姓名”命名。

七、选聘的组织与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安排面试,面试合格者即预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最终拟任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备案。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欢迎全校研究生报名!

联系人:张老师(028-87602887)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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