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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开展2023下半年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日期:2023年10月25日  点击数:

各团支部: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西交团〔2020〕9号),现将我院团委2023年下半年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推优”对象和条件

(一)1年以上团龄,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二)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三)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限内不予“推优”。

(五)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最近2个学期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六)在同等条件下,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为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七)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定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大会流程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推优入党”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表决,赞同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群众、被推优人对自己的表决结果没有投票权,但被推优人可以对其他被推优人的表决结果进行投票)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团支委需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二)出席推优大会的人数超过团支部内人数的1/2。

(三)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1/2。

(四)推优成功后中途退出,大学期间不能再申请入党。

(五)推优成功后,结果请及时录入“智慧团建-发展激励”栏。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前期准备,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20231024日至1027,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

(3)材料提交:

102712点前,将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打印手写本科生交至青年建设中心部长胡楚航(QQ:1954256239)处,研究生交至凌川奇(QQ:1040204301)处;附件二:西南交通大学二级团组织“推优入党”统计清单汇总后发送邮箱1954256239@qq.com。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