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年11月09日  点击数:

经济管理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现决定于2021年11月9日在经济管理学院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选举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资格条件如下:

1.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6.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学院各班级(团支部)推荐代表构成和名额如下:

1. 各班级(团支部)需推荐1-2名学生作为学生代表参加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

2. 各班级(团支部)在上述推荐参加学院学代会的代表名单中,可推荐1-2名学生代表参加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请各班级(团支部)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11月9日(周二)前完成选举工作,于11月9日上午11:00 前将选举结果反馈表(excel)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

(本科生发送到lcq0037@126.com,研究生发送至swjtujgyjsh@126.com请将邮件及文件名称均命名为“本科/研究生20XX 级X班团支部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