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级博士新生:
2026年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已启动,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扬华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指定或修订《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细则》。请学生按照评选实施细则和评定方法提交相关材料。
1、扬华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2万元。奖励名额:1名。
2、申请人条件:
申请扬华奖学金的非定向博士生,应提供近三年内,截止到评选当年的8月31日(含),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对于申请者的创新成果,依据《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创新成果计分办法》计分。
3、评奖申请材料要求:
在研究生院系统“国奖扬华奖申请”模块完成申请。
请按照模板(附件)填写创新成果,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上请注明:姓名、学号、联系电话。成果电子版填写好后于9月29日17点前发送至ywmzxx@163.com(邮件名须注明:姓名+学号+扬华新秀奖评选材料,邮件内容中备注联系电话,无署名文件一律不受理),纸质版于9月29日17点前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0618办公室处。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论文已发表:发表期刊原件与当期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
论文在线发表:发表链接、线上发表首页截图及论文全文。
论文已录用:正式录用通知的原件或传真件、论文发表署名承诺书、版面费缴纳凭证或者导师签字的录用通知复印件及论文全文。
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利全文。
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已出版原件及复印件,或已录用证明文件(含正式出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已获得的科技奖励及研究报告等创新成果:相关证明原件(含传真件)及复印件。
待评审完毕后,论文期刊原件、论文正式录用通知原件或其他创新成果原件退还申请者。
扬华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严格按规定时间(9月29日17点前)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