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我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定工作启动,文件参照《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请各位学生参照实施细则确认申请条件和评定方法,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名额:
博士生2人 硕士生6人
一、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
2.“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博士生学制4年,硕士生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6月30日)内可以重复申请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第一批)公示的同学无需再次申请。
二、申请材料:
1.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有效材料:在校期间截止到评选当年8月31日(含)前公开发表、在线发表或正式录用的论文、著作或获奖材料,且作者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同时提交相应的科研证明材料(需由导师确认签字),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要求如下:
论文:
已发表:发表刊物原件与当期封面、目录及刊物论文(前4页)复印件。
已录用:录用通知原件、录用邮件或系统证明、论文发表署名承诺书、稿费缴纳证明及论文全文等材料(附导师签名)。
著作等: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扫描件(附导师签名);
获奖:获奖证书扫描件(附导师签名)
待评审完毕后,各类科研证明材料的原件将退还。除学术论文外的其他科研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
曾提供科研录用证明作为评选材料,并已获奖者,不得使用该录用证明所示的现已见刊文章再次作为材料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重复使用,取消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 提交要求如下:
博士材料:请按照填写附件科研成果计算表,并对科研成果自行计分并填写。同时,11月4日17点前申请同学自行将科研成果计算表及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教育中心ywmzxx@163.com(邮件名须注明:姓名+学号+国奖评选材料,邮件内备注联系电话,无署名文件一律不受理)。11月4日17点前申请同学自行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科研成果计算表及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0618研究教育中心杨老师处。
硕士材料:请下载附件填写科研成果,并对自己科研成绩按成果计分办法计算科研得分(模版见附件表格,填写完成发送给班长汇总),班长汇总成果并核查科研得分,科研成绩电子汇总版于11月4日17点前发送至mplxxj@swjtu.edu.cn 。11月4日下午17点前,硕士同学自行提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网下载: https://glxy.swjtu.edu.cn/info/1236/33245.htm ) 、相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学院统一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请注明: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交至0618研究生教育中心谢老师处。
3.系统填报:
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11月4日17点前研究生院系统完成“国奖扬华奖申请”模块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为保证申请,附件必须同步以邮件形式发送。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严格按规定时间(硕博递交纸质材料均为11月4日17点前;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博硕均为11月4日17点前)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