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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评议办法

来源:   作者:杨文敏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更为科学地选拔具有科研潜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学术能力和科研潜力的评价。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 评议标准

专家组成员独立进行评分(百分制),给出材料评议成绩,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学术能力。 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学院将从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考查,满分为100分。

2. 科研潜力。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和科研计划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力,满分为100分。

3. 材料评议总成绩=学术能力×40% +科研潜力×60%

三、 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根据材料评议总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人选。分专业按照材料评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以一定比例(1:1.21:2)确定综合考核阶段考生人选。在公示 3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