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博士新生:
2021年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细则》。请学生按照评选实施细则和评定方法提交相关材料。
⒈扬华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2.5万元。
⒉奖励名额:2人
⒊申请人条件:
(1)来自我校的“直博生”,本科阶段有高水平成果,经本学科领域3名专家(正高职称)联名推荐者;来自“985”、 “211”大学或相关学科评估排名前20%高校的“直博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名列所在高校就读专业前10%。
(2)申请扬华奖学金的“硕博连读生”、普通博士生,应提供近三年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拥有获奖证书),也可申请。
对于申请者的学术成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7修订版)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四个学科所包含的期刊进行评定,同一期刊如出现在不同的学科目录中,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评定。
⒋评奖提交材料要求:
在研究生院系统“国奖扬华奖申请”模块完成申请。
请按照模板(附件)填写科研成果,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公示后退回,复印件上请注明:姓名、学号、联系电话。成果电子版填写好后于9月3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myryuki@163.com,纸质版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0618办公室处。
各类成果复印件要求如下:
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如是录用的,请提供录用通知原件、录用邮件或系统证明,稿费缴纳证明,导师签字。
著作等: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
专利:授权书;
获奖:获奖证书。
⒌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严格按规定时间(9月30日中午12点前)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
⒍涉及学院文件请一律参看链接http://glxy.swjtu.edu.cn/info/1020/1051.htm。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