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经济管理学院本科2016级已经获得2个创新学分的同学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申请证明材料,以班为单位于12月13日(第16周)内交到本科教务办犀浦X2408。
注:听讲座的同学需填写讲座登记卡,将登记卡和心得体会一同作为申请依据提交。
附件:
1、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学院用表)
2、 讲座登记卡(可在教务网常用表格中下载)
本科教育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