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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年03月28日  点击数: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落实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研究决定如下:

一、学院采用全院集中学习与各支部、各系、各行政部门分散进行学习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院将不定期召开集中学习研讨活动,除此之外的每周四下午,由各支部、各系、各行政部门进行组织学习。如进行全院集中学习,学院会提前发布相关通知。

二、每单周四的下午345-5:30由各支部组织各系、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集中政治理论学习。请各支部、各系、各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并严格考勤做好记录。各支部每月28日中午12:00前应将当月学习活动总结及当月考勤情况经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学院党委。以上纸质材料交组织员办公室(学院0612办张湘蓉处),电子稿发送至组织员张湘蓉邮箱:Beckyzhang_work@163.com及院办晏理斌邮箱:yanlibin@swjtu.edu.cn

三、每双周四下午345-5:30由各系、各行政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集中业务学习研讨。请各系、各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并严格考勤做好记录。各系、各行政部门每月28日中午12:00前将当月学习活动总结及当月考勤情况经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以上纸质材料交学院办公室(学院0615办晏理斌处),电子稿发送至院办晏理斌邮箱:yanlibin@swjtu.edu.cn

四、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内容主要分为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业务(教研、学术、管理等)实践学习研讨、党团工会活动三大类,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三)党章党规党纪;

(四)《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五)教育部、四川省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重要制度、文件、会议精神等;

(六)国内外重大时事;

(七)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的知识理论和实践创新;

(八)学校办学理念、规章制度、重要文件和重要决策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双一流建设和其他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等;

(九)根据学校有关部门安排或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的党团、工会、教研、学术活动等;

(十)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五、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要落实三有三要三不要求,即有学习安排、有专人记录、有学后总结,要保证时间、要突出重点、要达到效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各单位、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与工作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六、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要严肃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特别要加强教职工学习交流研讨的纪律监管,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杜绝考勤管理工作敷衍松散。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要建立规范的档案记录制度。档案应包括学习通知、学习内容、考勤记录、发言记录、讨论交流记录等。

七、学院积极鼓励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要将教职工参加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于无故缺席达1/3者,不能评优秀;无故缺席达1/2者,视具体情况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责任落实各支部、各行政负责人。

八、学院鼓励各支部、各系、各行政部门创新学习方式,高度重视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学院及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橱窗等线上线下多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中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崇尚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浓郁氛围。

九、周四下午若因学院重要工作时间冲突,各支部、各系、各行政部门可以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交流活动时间调整到其他时间。

十、学院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各系、各行政部门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纳入对各支部、各系、各行政部门的年终考核。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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